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度资助项目
“青衿计划2019”征集启动
“青衿计划”发起于2015年。旨在于发现和推荐青年艺术家,原则上不预设明确的策划主题。但要求参展艺术家的创作,必须有着直觉表现力和自我意识,对于当代艺术的创作观念,有着清晰的问题意识。在当代艺术创作中,尽管很多青年艺术家在探索新观念和新思想的发现,但更为重要的是创作与自我之间的真实性关联,即创作是基于对自我的深入认知之上,而不是为了观念而观念,迷失了自我的存在。因此,“青衿计划”更为看重的是青年艺术家的才情,以及在创作中所表现出的直觉和感知。
项目组成员
策 展 人:魏祥奇
出 品 人:孙志中
项目经理:阚琳琳
展 务:梁炎松、刘士波、左硕
学术顾问
蔡 峰:重庆美术馆策展人
蔡 萌: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学术部副主任、美术学博士、副研究员
曹飞跃:自由媒体人
陈湘波:关山月美术馆馆长
邸小伟:自由媒体人
丁澜翔:关山月美术馆研究收藏部馆员、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学博士候选人
杭春晓:中国艺术研究院美术研究所研究员、美术学博士
何桂彦:四川美术学院美术史系主任、美术学博士、教授
胡 斌:广州美术学院美术馆副馆长、艺术学博士、教授
介 甫:正观美术馆馆长
康学儒:艺术家、独立策展人
刘礼宾:中央美术学院美术研究所副研究员、美术学博士
尚 辉:《美术》杂志主编、美术学博士
盛 葳:《美术》杂志副主编、美术学博士
孙 凤:中国对外文化集团项目主管
王 麟:独立策展人
王春辰: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副馆长、美术学博士、教授
王鹏杰:四川美术学院油画系教师、美术学博士
吴洪亮:北京画院副院长、北京画院美术馆馆长
伍 劲:《Hi艺术》出品人
徐 然:法国图卢兹大学博士
杨 鉴:蜂巢当代艺术中心策展人
于 瀛:艺术家、应空间艺术总监
钟 刚:自由媒体人
朱小钧:艺术经纪人、媒体人
特邀嘉宾
邓 岩: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副教授
孙 欣:策展人
王晓松:美术学博士、独立策展人
王 尤:观唐艺术馆策展总监
吴建儒:广东时代美术馆多媒体实验室总监
徐梦可:美术学博士、中国美术馆馆员
颜为昕:关山月美术馆副馆长
于向溟:观唐艺术馆馆长
2019年,得到国家艺术基金的资助,第四届“青衿计划”继续推进这一学术项目,最终入选的参展艺术家的作品,将于2019年7月至10月间,在北京、深圳等城市的美术馆和艺术机构巡展。我们期待与入选的青年艺术家继续深入合作,为中国当代艺术生态的良好发展贡献微薄之力。
本项目在全国范围内征集参展艺术家及其作品。7月中上旬,主办方将所有投稿和推荐的艺术家资料进行汇总,再经由项目组成员、学术顾问和特邀嘉宾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最终的参展艺术家名单。
报名参加将有机会得到
1、学术交流
展览期间,主办方与策展人将举办一系列主题活动,建立艺术家之间、艺术家与批评家之间的沟通。邀请策展人、推荐人和艺术家参加主题性的学术研讨会
2、后继项目
本项目是一个延续性项目,以推荐优秀的青年艺术家为主要,坚持每届艺术家都不同。
未来会在本项目中挑选艺术家,策划专门的学术主题展,以梳理青年艺术家的创作状态。
3、宣传出版
与专业媒体深度合作,提高青年艺术家曝光率
展览组委会将编辑出版《青衿计划2019》文献集,赠送参展艺术家每人2本以作留念。
征集对象
1、全国艺术类院校在读的本科、硕士或博士学生,已经离校但仍坚持以艺术创作为职业的毕业生,均可投稿参加本项目的征集。
2、原则上本项目并不严格限定艺术家的年龄、国籍和学历资格,但要求艺术家必须拥有良好的艺术天赋、清晰的自我意识,并接受过系统的艺术训练、抱持有真诚的艺术态度。
作品要求
1、创作观念上必须表现出对于“当代性”的认识和思考,拥有一个较为系统而成熟的知识和语言体系。
2、创作注重语言和意识上的“自觉”,在艺术史和社会学的双重维度中,寻找情感和人性的温度。
3、创作语言不限,鼓励创作的自由表现:水墨、油画、版画、雕塑、水彩、摄影、装置、影像均可。
4、艺术家近期完成的原创作品,必须享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未侵犯他人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它知识产权。作品入选后如有涉及此类法律纠纷,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报名时间
2019年5月20日—2019年6月30日
评审时间
1、时间:2019年7月1日—7月14日。
2、策展人通过征集通道获得的资料进行初评,后将入选艺术家的资料发送给学术顾问、特邀嘉宾,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参展艺术家的名单。
展览时间
北京站 观唐美术馆:2019年7月26日—8月8日
深圳站(待定)
权责说明
1、组委会有权免费公开使用参展艺术家提交的信息,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但主办方必须对艺术家的电话、地址、家庭等隐私信息严格保密。
2、参展艺术家必须拥有作品的完全所有权。
3、展览的全部作品的著作权归艺术家所有,艺术家须授权给正观美术馆和北京韶颂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制作各类宣传品、画册,及各类新闻宣传中使用艺术品的知识产权。
4、艺术家所提供的一切图文资料,不能构成对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侵害。如发生侵权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艺术家承担相关责任。